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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文章字数:1227
  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4月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2月底,省委环保督察反馈24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14个,10个问题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系统部署整改
  市委、市政府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从全局统筹、大局谋划。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商洛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制定了78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系统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14次市委常委会、23次市政府常务会和21次专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改实施方案。市、县区建立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台账,定期检查、调度、通报整改进展情况。通过统一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不断增强,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频次明显增加,推动整改落实力度不断加大。
  二、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整改
  坚持靶向施策、有的放矢,针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全市生态环保工作薄弱环节,系统梳理归纳为七个方面,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针对反馈生态环保重要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不及时、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纳入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开展专题学习15次。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商洛市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调训、网络培训、专题培训,开展生态环保专题培训19期,参训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096人次。二是针对反馈环保工作存在有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各级环保职责不明确等问题,自2017年起,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和县区、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畴,设置了14项具体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三是针对反馈扬尘、油烟治理不到位等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商洛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系统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1天,连续6年位居全省第一。(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