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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法院尝试“简化审”开庭模式
文章字数:510
  本报讯(王孝竹 李倩)近日,洛南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复议机关当被告、多名原告及第三人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案件中尝试“简化审”开庭模式。
  据了解,这起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各方提供的证据多达60多份,但是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一个小时。这次庭审时间大大缩短,得益于洛南法院在探索尝试行政案件“简化审”的开庭模式。该模式是在行政案件普通程序审理中,尝试由法官助理根据法官指导意见,召集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或者证据交换。法官助理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核对信息、梳理原被告诉辩意见、交换证据、释明必要事项等,将影响审判效率的环节前移到庭前准备阶段,力争在开庭审理之前将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和固定。
  “简化审”的模式大大减少了由于当事人庭前准备不足,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导致庭审效率不高的情况。开庭审理时只针对当事人有争议的焦点重点开展调查和辩论,从而大幅缩小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庭审时间的集中也让法官能集中更多的时间研究和处理审判实务,减少法官“碎片化”时间的过度消耗,减轻法官的审判压力。
  今年以来,洛南法院行政审判已经多次采用“简化审”的模式,提高行政审判的庭审效率和效果。今后还将进一步在其他类型案件审理中探索尝试“简化审”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