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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多措并举 加大营销 增加收入
我市全面实施消费扶贫
文章字数:1085
  本报讯(冀新鹏)近日,市上出台《关于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全面实施消费扶贫,着力破解扶贫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以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建立扶贫超市,组织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市场经营主体,在七县区城区、人口密集集镇、重点旅游景区建立农特产品扶贫超市,在市县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立农特产品扶贫专卖店,在大型超市设立农特产品扶贫专柜,面向消费者销售区域农特产品。
  依托电商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农特产品销售电商企业,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专卖店和电商扶贫馆,在镇办、村(社区)设立电商扶贫服务站,培养电商扶贫带头人或电商扶贫能手,带动贫困户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区域农特产品。
  支持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产业基地等生产主体,采取订单农业的模式,与消费主体建立产销关系,实现农特产品生产与消费主体需求无缝对接,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在农特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和大型生产基地以及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村(社区),建立农特产品直销网点,设立农特产品展厅,宣传展示销售农特产品。
  发挥我市驻外机构对外联络作用,依托市外商会和商洛籍在外成功企业家,在外市设立商洛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组织举办农特产品展销活动,集中宣传、推介、展示、销售我市农特产品和旅游产品。
  鼓励中省定点扶贫、“三大帮扶体系”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购买农特产品,到商洛旅游;各级工会将农特产品纳入职工各类福利慰问物品采购清单,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用于购买农特产品;动员“双百工程”院校在校园设立农特产品营销点,组织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定向直销农特产品活动,鼓励驻商部队参与消费农特产品。
  利用宁商协作,加强与南京市及对口帮扶各区沟通衔接,在各区建立农特产品专营店,引导辖区农特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我市各县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帮助销售农特产品。
  在国家扶贫日和重大节日前后,在市、县区举办茶叶节、核桃节、生态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策划农特产品展销活动,引导更多的消费群体购买农特产品。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高会、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等,设立农特产品展区,提升商洛农特产品知名度。
  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农特产品。同时,依托秦岭生态旅游节和环秦岭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开展旅游宣传营销,组织市内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集中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拓宽旅游消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