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严管财政扶贫资金
文章字数:487
  本报讯(李昭)近日,丹凤县出台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着力解决扶贫资金“趴窝”“挪窝”现象,确保今年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
  明确资金管理范围。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行业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6大类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范畴,加以规范管理。
  明确资金使用方式。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以资金直补到户、支持资产收益、村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扶贫、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6种形式实施,其中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对除过金融扶贫、苏陕协作之外的其他资金尽量采取整合形式统筹利用。
  明确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立项、审批、调整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筹措、监管,资金使用单位负直接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协调监管责任。
  明确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实施、验收、报账提出具体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要求当年安排的资金结余率低于8%、上年安排的低于2%、6个月以上未支出的将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