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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祭扫勿忘森林防火
文章字数:513
  本报讯近期,全市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较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清明假期临近,祭祖扫墓、赏花踏青、植树农耕等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每年2月至4月是我市森林防火的戒严期,全市范围内所有森林、林地、林缘地带、农用地、荒地、河流滩涂、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坟园地带等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将依法严厉查处,引发森林火情或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进入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的人员、车辆,要自觉接受检查,严格遵守林区单位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清明祭祀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烧纸、燃烛、点香等祭祀活动要告知村组干部,清理周围可燃物,或在铁桶、铁锅内燃烧,烧完用土或水熄灭明火后,方可离开,特别注意要严禁小孩玩火;在大风天气时,请勿进行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等活动,以免大风将明火带入森林,引起森林火灾;自驾车辆进山入林时,注意车辆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或交通要道处;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自发扑救。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