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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检察院对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
文章字数:380
  本报讯(方方 黄莉)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8年夏季,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崔某某、阮某某、章某某、赵某某等人,分别在山阳县漫川关镇、高坝店镇、王阎镇、南宽坪镇等地的河道内,用电鱼机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并抓获。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说,非法捕鱼破坏了正常的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一定影响。这5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他们将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去,在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使违法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还野生动物一个生态稳定、自然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