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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上表彰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文章字数:673
  本报讯(记者 李小龙)4月26日,在全市“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攻坚推进大会上,市上通报表彰了2018年度全市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重点、攻难点、强措施、求实效,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污染减排超额完成省考指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省绩效评估,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加大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位居全省第一,丹江等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根据《商洛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商洛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经过综合考核,确定柞水县等8个单位为2018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优秀单位,镇安县等9个单位为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单位。根据《商洛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经考核,确定镇安县等11个单位为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山阳县等11个单位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单位,柞水县等9个单位为2018年度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单位。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巩固我市生态环境优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