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 告
文章字数:128
  

公 告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17日商政发〔2017〕10号通告精神,从2019年5月13日0时起对行驶在312国道商州至蓝田1390km+900m处设置监控卡口对四轴以上(含四轴)大型货车进行非现场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录入违法代码1344,处200元罚款记3分。
  特此公告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商州大队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