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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做群众的平安守护者
文章字数:1722
  ——记全市“汪勇式个人”、商洛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李永康
  在刑侦一线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刻心系百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定义,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就是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李永康。从事刑侦工作以来,李永康先后荣获全市“优秀科所队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综治维稳先进个人”“执法规范化先进个人”“优秀侦查员”“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乐当群众守护者
  李永康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他始终坚持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求真务实、服务群众。近年来,先后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130多名。参与破获了“10·1故意杀人案”“山阳李某故意杀人案”“李某某强奸案”等一批在商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011年10月8日,商洛比亚迪公司来高新区(商丹园区)分局报案称,该公司4吨硅料被盗,损失价值达120多万元。这一重大警情引起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高新分局限期破案。李永康带领高新分局民警迅速成立专案组,变压力为动力,担负起此案的侦破工作。多年的刑侦工作历练了他果断刚毅的性格和精通的业务能力,他制定有效的侦查措施,辗转江苏、浙江等地,经过15天夜以继日的艰苦努力,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捕归案,此案的成功告破打击了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消除了企业发展的安全隐患,对高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新区是我市的经济核心区域,正处于发展阶段,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李永康担任刑侦大队队长以来,深知责任重大,一方面以分局全体民警包抓企业、村(社区)为抓手,带领刑侦民警进企业,入社区,走村串户,加大可防性案件的预防宣传,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可防性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损失。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带领刑侦民警对辖区企业及周边、村(社区)进行地毯式摸排,采用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彩页、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掀起强大的舆论攻势。对摸排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细查严办,对欺行霸市、为恶一方、危害群众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严厉打击,为企业和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今年以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各1起,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2人。共摸排线索11起,核查省、市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6起。通过不懈努力,使辖区的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向好,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许。在商洛高新区的每一起成功的案件背后无不凝聚着李永康同志的智慧和汗水。他将一个又一个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用披星戴月的行动、从不言苦的精神换回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安宁。热情服务暖民心
  李永康时刻不忘自己的铮铮誓言。面对高新分局人少事多的客观困难,他要求全队民警采用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真正方便群众;对待群众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真正让群众满意。他时刻发挥着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包扶了辖区2户困难群众,再忙每周都要抽时间到困难家中去一次,对困难群众嘘寒问暖,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他把家交给了妻子,把自己交给了单位,繁忙的事务使他经常加班加点,但他毫无怨言,在工作中总是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赢得了全队民警、辅警的尊重。忠诚履职谋发展
  李永康是群众眼中的好警察,是领导心中的好干部,他能处处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机关的各项条规禁令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规范自己的行为。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他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及时与其他同志沟通。他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处处发挥表率作用,他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的作风,才带领出一支纯洁廉政、积极向上的队伍。正是他带领着全队民警辅警不懈努力,使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向好,企业及广大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辖区的发展和群众的安宁,李永康把自己的青春年华默默地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公安事业,为了自己的铮铮誓言,仍在不懈地努力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