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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告
文章字数:271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及《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商政发〔2018〕41号)精神,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多元化住房需求,实施分类分梯度保障,我局决定于6月11日至6月30日开展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信息比对工作。凡于2018年9月底以前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自即日起,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工行商洛商州区迎宾支行办理信息比对,并重新办理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卡。对在9月底前仍未办理信息比对的家庭,依据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望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