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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文章字数:1144
  本报讯(张玺文) 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从6月份起,商州区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十项专项行动。
  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取缔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重点整治噪音扰民、野广告、乱堆乱放等行为。对部分市场布局不合理、群众有需求已经形成的马路市场和夜市实行定时间、定区段、定经营范围管理,对严重影响市容交通和安全的依法予以取缔。
  夜市烧烤专项整治。取缔中心城区未经批准乱摆的夜市,对于已经批准而证照不全的、不符合卫生、环保相关要求的夜市烧烤摊点,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整治要求且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相关许可照证或关停取缔。
  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运输企业车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违法运输行为,严肃整治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拉运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超载超速、遮挡车牌、闯红灯等行为。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查处超速超员、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货车违规入城、行人不走人行道、流动摊贩占用车行道、运输车辆沿街抛撒等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废品收购专项整治。持续巩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规范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中心城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回潮现象。中心城区以外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禁止高速路、国道、省道、铁路、河流沿线设立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
  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七个百分百”标准,禁止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制作砂浆,杜绝未经审批的夜间施工行为,督促各建筑工地完成病媒孽生地治理消杀,扎实开展生活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居民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对中心城区内的居民小区、老旧小区实行集中环境整治,确保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齐备,楼梯口及楼梯无杂物,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到位。
  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综合专项整治。开展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十乱”整治,重点整治背街小巷黄土裸露、明渠直排、旱厕拆除改造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整治违规饲养畜禽、流浪犬(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索证索票不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同时,督促餐饮单位签订餐饮垃圾拉运合同,确保餐饮垃圾拉运全覆盖,做到日产日清。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小型理发店、小旅店专项整治,确保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店面整洁,消毒措施落实,内外整洁干净垃圾日产日清;门前“三包两禁止”制度落实,内部卫生设施、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