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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文章字数:1051
  本报讯(党文丽 段光耀)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攻坚克难、蹄疾步稳,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受到肯定和好评。截至5月底,全市7县区98个镇办1284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全市清查资产总额(账面)68.54亿元。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数据上报率100%。
  市上建立“三大保障”,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质量。组织保障是前提,建全市县镇三级工作责任体制和市包县、县包镇、干部包村的包抓体系;建立进度月报、季度例会、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和年度考核制度。机制保障是关键,印发实施方案、工作要点,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四大改革重点任务,并量化分解到各县区。资金保障是核心,落实专项工作经费616.7万元,丹凤县每年预算经费100万元,山阳县每年预算经费25万元,为加快改革步伐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上强化“三大部署”,营造浓厚的清产核资工作氛围。专题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工作会、推进会6次,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清产核资工作多次研究和调研,与各县区农业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专题信息宣传,召开政策宣讲会40场次,印发明白纸等宣传材料5万份,刷写标语1000多条;全市各级媒体宣传报道148次,在商洛农业网开设产改专栏,编发改革简报75期。专题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做到市县镇村“四级”全面覆盖培训,受到省农业农村厅充分肯定;各县区、镇办相继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培训会132次,参会和培训人员达到1.06万人次。
  在全市执行“三项程序”,严把清查质量。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贯彻落实11个工作流程,做到聘请退休和邀请农村“五老”人员参与,有力促进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规范指导程序,在全省率先出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市产改办制定系列文件,分级组建改革政策宣讲指导团,深入镇村,下沉一线,面向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业务指导。规范核查程序,及时开展资产资源权属有关问题处理工作,确保清查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市上夯实“四项督查”,推动清产核资工作落实。目标考评,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区追赶超越和特色农业攻坚战考核重要内容,对县区考核结果进行点评。专项督查,对改革重点工作进度和财政资金下达、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暗访,随机暗访60个试点示范村;累计开展专项考核督查3次,印发督查通报3期。严格验收,3月中旬,对全市50个镇办122个村(社区)进行核查验收;5月上旬,对15个镇办29个村(社区)进行复验;目前,7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均达到了验收标准,全面通过市级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