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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开庭选在当事人家
文章字数:385
  编辑同志:
  近日,商南法院富水法庭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案件的事,在当地传为佳话。当天,商南最高温度早已超过31℃,可富水镇油坊岭社区居民蒋某某的家里正在开庭审理原告姚某某(男,71岁)与被告蒋某某(女,75岁)因林权纠纷引起的案件。
  原来,原告姚某某与被告蒋某某的丈夫系亲兄弟。自2016年起,姚某某与蒋某某就经常为两家屋背后一块林地发生纠纷。原告姚某某将案件诉至法庭后,法庭第一时间到油坊岭社区走访了村干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考虑到被告蒋某某的儿子在外打工,只有75岁的蒋某某一个人在家,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且天气炎热,交通不便,庭长遂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庭审中,经过审判长和两名陪审员向双方作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和调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不管法庭最终怎么判,就冲你们这大老远地来,冲这工作态度,我就愿意领你们的情,法庭说的意见我会考虑并和儿子商量。”当事人蒋某某如是说。
  读者 徐铭雪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