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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网上发帖恶意诽谤他人被拘留
文章字数:658
  本报讯(周亚军董婷)近日,商州公安分局大赵峪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诽谤他人案,涉嫌诽谤他人的两名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4月26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向大赵峪派出所报案称:4月23日署名陈某媛的人在网上发帖“关于商州区人民法院为商洛黑恶势力郭某某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反映”,网帖内容严重不实,对法院干警的诬告陷害行为,严重影响其院的正常审判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要求立案查处。
  接警后,大赵峪派出所立即向分局汇报,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网安、法制等部门联合派出所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调查,4月10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在对商洛某房产公司十几名业主诉“某某第一街商铺合同纠纷官司”法庭宣判结束后,惠某龙(男,现年68岁)、罗某(女,现年38岁)等业主因对法院判决不满,当日互相纠集,共同商议捏造材料,于4月23日以署名为陈某媛的人发帖“关于商州区人民法院为商洛黑恶势力郭某某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反映”的不实言语。企图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匿名对商州区人民法院的4名法官通过网络进行恶意诽谤,该帖发布后,网络点击量较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之规定,惠某龙、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日前,惠某龙、罗某已依法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的处罚。
  商州公安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网上恶意攻击、诽谤、侮辱他人、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将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进行惩处,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上网,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