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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三项机制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文章字数:637
   
  本报讯(张莹雪郑光子)今年以来,柞水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主要抓手,推动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筑牢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防线。
  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修订完善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暂行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9户2008.74万元,其中2018年存入180多万元,退还26.3万元。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财政专项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专门用于讨薪群体性事件中支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路途费。
  全面推行“黑名单”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按照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管理不规范、欠薪事件多发的用人单位,列入市场禁入黑名单,已纳入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企业1家,曝光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两起,有效震慑了在柞施工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必须持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可参与,2018年累计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10份,有效杜绝了不良信誉企业进入本县建筑市场。
  着力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施工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建立工人花名册、建筑业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台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严格落实“县域内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后,行业主管部门方可发放开工许可”的要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系统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