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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完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文章字数:357
  本报讯(邢静)近日,《镇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在全市率先正式公布实施,标志着该县噪声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噪声扰民信访受理等各类“涉声”类工作将有法可依。
  镇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总体以县城规划为指导,多次征求规划、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划分结果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一致。同时,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噪声敏感目标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县城规划区域进行了现场勘踏。将城区划分为1-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0.8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总面积约为0.5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高速公路、西康铁路和包茂高速、8条主干路、10条次干路;2类声环境功能区则为除1、3、4类区外的区域。在县城规划区内共布设各类监测点位147个,涵盖教育、商住、工业和交通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