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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民警肖绪勤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表彰
文章字数:712
  本报讯(记者费翔)7月26日,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表彰了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来自我市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民警肖绪勤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他是我市唯一一个受表彰的退役军人。
  据了解,肖绪勤为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他1982年入伍,从战士到班长,到当文书,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够从严要求自己,1984年8月1日,被部队荣记三等功一次,同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肖绪勤所在部队接中央军委命令赴滇参加对越南自卫反击作战,他毅然决然地向连党支部递交了请战书,在参加对越防御作战的一年之中,肖绪勤共参与各类战斗24次,由于他指挥果断,战绩突出,全班战士无一伤亡,全班荣立集体一等功,6人荣立三等功,1人火线入党,集团军给他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退伍后,肖绪勤回到了家乡,先后在山阳县酒厂保卫科、中村镇人民政府、山阳县水利局特种水产养殖场等地工作。2006年3月,他被组织调往山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工作至今,在从警的14年中,他3次被省总队评为优秀民警,两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5次被市支队评为优秀民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环境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档案管理先进个人,县公安局优秀民警、优秀宣传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据悉,今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军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评选表彰,经逐级推荐、组织考察、初审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受表彰对象。肖绪勤与我省其他地市的王剑、陈分新、王新发等13名退役军人一同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