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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查处案件119件
文章字数:679
  本报讯(詹绪敏)上半年,洛南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15件,立案1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8人,违反政治纪律的1人,违反廉洁纪律的11人,违反工作纪律的39人,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9人。全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了有效震慑。
  据悉,上半年洛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处置问题线索件数、立案件数、处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石门镇留题村原村委会主任周海石、城关街道办柏槐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锁军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挥了较大震慑作用。
  县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盯住新动向新表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处分10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2件,处分42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件,处分35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2件,处分6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0件,处分27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件,处分2人。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3支监督队伍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动辄则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2人次,增长33.67%。其中,第一种形态17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7.6%;第二种形态71人次,占27.1%;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3.4%;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