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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为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三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
文章字数:1360

本报评论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商洛的最大优势,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需求从“盼温饱”逐渐过渡到“盼环保”,从“求生存”逐渐过渡到“求生态”。改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因此,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明确强调,进一步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为抓手,下定决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为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一方面,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要打好蓝天保卫战。要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举措,抓好建筑扬尘、机动车污染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努力遏制制PM10、PM2.5平均浓度上升倾向,确保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再要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抓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加快商洛高新区及各区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其次要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监测和风险管控,抓好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治理,强化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严控农业面源污染,稳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还要打好青山保卫战。统筹抓好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和山体、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持续整治“五乱”问题,有序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扎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秦岭长效保护机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执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强化党委、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企业治污主体“三方责任”,构建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要健全法治保障机制。执行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加快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完成县域“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严格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完善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秦岭。要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坚持以整改促提升,滚动建立中省环保督察、专项巡视、执法检查、群众反映等各类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方案、明确时限、销号管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新时代新篇章,生态文明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中的重要一位,良好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无论是创造美好生活,还是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都包括了对生态环境的考量,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底线也成了红线。在新时代新阶段,我们必须正视现实的环境与发展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广阔的视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自然生态保卫战。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尽可能以最小的生态成本、最低的环境代价、最少的资源消耗来推动商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