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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医保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文章字数:1212
  本报讯(记者余婷)近期,市医保局对标对表省医保局《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及排查整改方案》、我市《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参合参保全覆盖排查工作。
  近年来,我市医保系统围绕“259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区摘帽、10.52万人脱贫”目标,认真落实“一降低、两提高、三免除、四保障”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制度支撑作用。经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了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报销贫困人口患者医疗费用12.28万人次3.18亿元,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85%,有效减轻了贫困患者医疗负担。
  扎实安排参合参保户认定。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市扶贫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参保核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上旬完成县区核查认定,7月中旬完成市级初审。按照“县抓统筹、镇抓落实、部门配合、干部核查”的思路,要求县区夯实镇办、村(社区)、“四支队伍”和包扶干部的责任,真抓实干,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特别重视参加其他医保,及外地参保、服兵役、死亡、户籍迁出等人员相关佐证资料收集,认真做好户认定和村认定工作。
  强化督查问责。市医保局建立周考核调度制度,就各县区做实贫困人口参合参保、住院报销“四重保障”达到80%、“一站式”结算优化服务等三项重点任务,进行统计排名,逐周通报。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数据不实的县区,在全市脱贫攻坚周视频会上点名批评。先后通报并约谈纠正了视同参合人员相关佐证资料不够规范、个别县区数据变更不及时,导致县与镇数据不一致、个别县对参合参保范围理解有偏差三个方面的问题。
  县区强力推进排查。商州区将数据比对未匹配的1927名贫困人口,以政府办文件下发至各镇办,安排专人对照名单排查,收集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资料的视为应参合对象,按每人220元筹资标准由镇村统一收取。洛南县再次组织入户排查核实,进行二次比对维护,收集整理视同参合参保人员佐证资料。第二批3979人资助参合退费已经发放到户。丹凤县启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参合参保达标认定工作。商南县对国办扶贫系统中死亡的188人、户口迁出62人,进行了比对核实。积极与县扶贫局沟通,协调解决贫困人口实际情况与国办扶贫系统内不相符的问题,待国办系统开放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参合参保情况准确无误。山阳县召开了全县健康扶贫脱贫摘帽“百日冲刺行动”动员现场会,规范了医保扶贫档案资料标准。镇安县按照每人120元的标准,全县20204户60832人补贴参合资金共768.7万元,减轻了贫困人口参合缴费负担,确保了2014、2015年认定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2016-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柞水县整理印发合疗报销的政策流程,督促镇办对贫困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享受四重保障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贫困人口医保政策享受到位。商洛高新区在市医保局检查指导的基础上再次逐户进行核实,收集视同参合参保人员佐证资料。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医保在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