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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文章字数:494
  本报讯(杨丹涛)9月2日,商洛市公安局为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的经侦支队举行授牌仪式。据悉,这是2017年度至2018年度商洛市唯一荣获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
  近年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市局党委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党委政府关注的经济犯罪问题,忠诚履职,开拓进取,不断强化侦查办案、基础业务、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了突出战果和显著成效,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圆满完成了市局党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先后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厅肯定性批示3次、贺电2次,“11·17”跨省系列制售假烟案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度经侦支队被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分别评为全省、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据了解,此次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是经过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命名,经过综合考察、逐级推报、择优评选、社会公示遴选产生的,他们主要来自全国基层一线法院、公安等20多个行业、系统。商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是全国公安系统获此殊荣的39个单位之一,全省公安系统获此荣誉的单位仅有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