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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市场监管局实行诚信“红黑榜”制度
文章字数:382
  本报讯(石建盈)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市场主体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力度,督促和警示市场主体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丹凤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诚信“红黑榜”制度,今年以来已发布红黑榜2期,红榜上榜11户,黑榜上榜15户。
  据了解,诚信“红榜”主要公布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赢得群众广泛赞誉的经营单位;失信“黑榜”主要曝光不守法律、不讲诚信、制假售假等影响恶劣的严重失信经营单位。“红黑榜”原则上在县市监局公示栏内发布,每月发布一次,主要发布单位的名称或经营者姓名、从事行业、经营地址、诚信守法的事实以及受到的表彰奖励或违法事实以及不良经营行为等内容。被曝光的失信“黑榜”单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检查达标后,经审核停止曝光;对上榜的诚信“红榜”单位,若出现“黑榜”情形的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从诚信“红榜”名单中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