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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边巡边改提升巡察实效
文章字数:694
  本报讯(刘方健)镇安县将边巡边改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创新性举措,通过边巡边交、边督边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强化巡察整改的效果。今年县委累计派出8个巡察组,共向12个被巡察单位下发《边巡边改通知书》43份,整改问题224个,督促被巡察单位清退违纪违规资金48.45万元。
  县上为提升边巡边改实效,从问题定性、分级审核、交办程序、整改效果严格把关,保证边巡边改问题定性严谨、审核严格、程序严密、整改严实。
  严把定性关,加强培训指导,对边巡边改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和讲解。县委巡察办落实工作人员“联组”制度,每名工作人员联系两个巡察组,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人员管理等工作,保证各巡察组对边巡边改问题的把握更加精准,既防止了“小题大做”,又防止“大事化了”现象发生。先后开展业务培训4场160人次,巡察办工作人员深入各组业务指导45次;严把审核关,对边巡边改问题严格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对于情节轻微且够不上违纪的问题,一般由巡察组组长负责审核并直接向被巡察单位移交,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稍重但能够整改的问题,由巡察组报县委巡察办审核,必要时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移交;严把交办关,边巡边改问题均由巡察组负责向被巡察单位移交,必须填写《边巡边改通知书》,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面对面”移交并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县委巡察办各存一份,增强边巡边改的严肃性;严把整改关,边巡边改期限一般为10天,难度较大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巡察进驻时限,期满后被巡察单位书面向巡察组上报整改结果,巡察组派人现场检查,经确认整改到位后作销号处理,否则继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为止,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改到位、改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