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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文章字数:881
  本报讯(宋登波)近日,省住建厅在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信息系统进行确认公示,我市有4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确认整改到位,已全部销号。至此,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据悉,为强化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市上年初下发了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百村示范、百团帮扶”共同缔造活动,按照活动目标,采取“百村示范、百团帮扶”试点示范,即在全市每县区选取1个示范村,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适时组织示范推广,逐步扩大覆盖面。到2020年,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2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并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随后,各县区因地制宜确定试点示范。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开展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加强建筑业和住宅物业管理,完成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经过市、县、镇、村四级努力,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我市共排查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45处并得到整改。同时,加快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立了一批农村垃圾处置项目,运营进入规范化;先后在商州江山村、丹凤竹林关镇、丹凤棣花镇许家塬村、山阳天竺山镇、商南金丝峡镇秋木沟村、商南富水镇分别建立起了垃圾热解气化、垃圾焚烧和垃圾低温碳化站;柞水县、镇安县各镇办建起了“垃圾兑换爱心超市”,推进了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