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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危房改造“改”出幸福生活
张莹雪
文章字数:1125
  家是幸福的港湾。贫困群众能否有自己的安全住房,不仅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更关系到贫困地区的脱贫质量。今年以来,柞水县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摘帽“安全住房有保障”的要求,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早动快,严控质量关,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让广大没有安全住房的群众过上了幸福的新生活。
  “多亏了党的好政策,要不我一个老头子哪能住上这么好的新房啊,真是赶上了好时代!”近日,68岁的曹坪镇银碗村村民伍真魁站在自家房前激动地说。
  伍真魁的妻子早年间去世,女儿早已出嫁,儿子在外做了上门女婿,家里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腿脚也不利索,只能在家门口打零工维持生活,他也因此被认定为一类低保贫困户。一直以来,他都住在低矮破旧的土坯房内,墙面开裂,屋内漏雨,老人苦不堪言。脱贫攻坚工作开始后,他的房子被认定为C级危房,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县上和镇村联合起来对他房子进行了改造,原来发黑的墙面涂白了,门前的场院硬化了,漏雨的房顶也被换成了崭新的PVC顶棚,屋里屋外焕然一新,伍真魁终于住上了干净安全的房子。在银碗村,像伍真魁一样享受到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有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低保贫困户3户,农村供养分散特困人员3户。
  “我们村充分用活用足危改资金,除了排除危险点外,还完成墙面亮化、室内硬化、屋顶美化、灶台净化,实现了高质量危改,通过危房改造让危改对象整体居住环境上了一个层次,群众满意度也大幅提升。”银碗村村支书陈晓玲由衷地说。
  柞水县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58万元予以保障,由中、省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县级配套6500元,对属于整栋危房的,实行原地拆除重建,对属于局部危房的予以修缮加固,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为了加强管理,县上还制订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办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改造结束后逐户进行验收,验收管理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县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了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的要求,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同时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全县2019年有危房改造任务752户,截至10月底完成752户,其中贫困户251户,非贫困户501户,竣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