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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文章字数:341
  本报讯(赵晶)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精神,连日来,洛南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药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针对洛南辖区各乡镇药店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洛南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安、灵口、洛源等乡镇药店、诊所及卫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购进渠道、陈列储存、处方药品的销售及过期药品处理等方面。检查中存在个别药店未按规定使用药品阴凉柜、部分药品陈列混乱、药品出入库未记录等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纠正,问题药店立即进行了整改。
  本次专项行动,洛南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促进了两机关有效沟通协调,建立了良性互动机制,给基层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