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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问题14件
文章字数:824
  本报讯(张力)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联动办案,加大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健全内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作用,强化内部协同配合,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与工作会商,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加强信息互通、分析研判及工作协调,形成对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分析研判、审查处置、移送交接各流程的广覆盖式惩腐“打伞”协作机制,对重大问题线索第一时间采取密集部署和集中研判。
  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建立县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制定逐案过筛制度,定期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深挖细查背后腐败及“保护伞”。进一步完善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结果反馈等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惩腐“打伞”同步推进。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
  健全日常督导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拓展线索来源。采取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三级联合”机制,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零报告的单位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此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继续自查自纠,坚决打击“等靠要”思想。
  健全线索快查机制。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一律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明确集体研判、控制办理时限,准时移送对接,针对重要问题线索组建专案小组,快查准办,靶向突破。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2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