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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文章字数:328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启用电子警察对洛南城区部分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滨北路中段(八卦桥至洛中桥路段)、河滨南路东段(洛中桥十字至电力局广场)、仓颉大道北段(南门口十字至中心广场环岛)。启用违停智能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两侧施划有黄道沿、黄色网格线的路段和人行道内违停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拍照取证、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二、八卦桥环岛路段。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八卦桥环岛路段及各出入口,不按逆时针环绕通行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拍照取证,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特此通告

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