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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加快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
文章字数:893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为民的高素质高效率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方案》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司法所实行县区司法局与镇办双重管理、以县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设施装备、业务工作和监督考核由县区司法局直接领导管理。镇办要为司法所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并协助做好司法所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双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县区司法局与镇办在司法所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建立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在完善组织机构方面,全市98个镇办恢复原有司法所建制,商洛高新区新设立司法所1个,司法所建制规格与本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保持一致,有条件的司法所按照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在转变职能职责方面,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职责。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司法所配备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后勤保障等辅助人员。司法所新进公务员,由县区司法局和县区委组织部在编制职数限额内申报招录。鼓励支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进司法所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镇办要积极支持司法所改革工作,及时将原司法所的资产向县区司法局进行移交,及时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信息化设备和交通工具,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所”,全面落实司法所所长的职级待遇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政法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国家规定待遇。在建立工作制度方面,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等工作制度,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流程,用制度管好司法所的人、财、物,保障司法所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