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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
文章字数:720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 近期,《商洛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正式出台并印发。规划提出,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熟,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富民强市步伐加快。
  规划共九章,就振兴基础、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远景展望进行重点阐述,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提出七大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现代特色农业;三是强化乡村生态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美丽宜居家园;四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文明水平;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实施乡村德治工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六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升农民就业质量,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七是通过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对每一项任务都制定了具体措施,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落实了牵头部门单位。
  规划要求,乡村振兴实行省级统筹、市级推进、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履行好职责,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强大合力。要切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注重示范带动、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评估考核,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广大农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