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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财政局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字数:823
  本报讯(记者 李小龙)12月26日,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在北京召开。我市财政局被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由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主办评选,每五年评选一次,是全国财政系统的“金字招牌”和最高奖项。在这次会议上,我省3个市县财政部门被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商洛市财政局是唯一的市级财政局。
  近年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力,财政运行平稳;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连续4年获得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A级等次;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争取中省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实守护好商洛青山绿水。深入开展“育财强税”活动,对重点财源、税源实行动态管理,到2018年底,全市培育纳税上千万的企业31户。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有力支持了全市追赶超越、“五个战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出资成立了商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先后两次扩股增资,撬动银行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严格按照“两个80%”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稳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市县两级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覆盖全公开,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市、县预算单位全覆盖;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了预算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坚持党建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在财政系统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在机关”活动,创建形成“红心理财奔小康”党建服务品牌。市财政局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10年被评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