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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
严禁操办“搬迁宴”
文章字数:577
  本报讯 12月27日,遵照市委领导指示,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扶贫局、市移民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村加强教育引导,严禁贫困群众举办“搬迁宴”,切实减轻人情负担,防止因人情负担致贫返贫,共同维护好文明新风。《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随着村脱贫、户退出,一大批贫困群众喜迁新居,部分贫困群众借机操办“搬迁宴”,增加人情负担,影响脱贫成效。
  《通知》要求,一、禁止操办“搬迁宴”,践行人情新风。严禁贫困群众操办“搬迁宴”,党员、团员、青年妇女带头执行,不准参与未经村上审批的各种人情宴。二、加强宣传宣讲,倡导文明新风。发挥好“两中心一平台”作用,积极宣传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人情新风,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大操大办不正之风,防止因人情负担致贫返贫。三、加强村民自治,规范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将违规操办“搬迁宴”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对搬迁户进行规劝引导,将人情风纳入村“红黑榜”范围,表彰文明节俭搬迁户,曝光大操大办行为,若有违反依规依法约束追责。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区委文明办、团委、妇联、扶贫局、移民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各镇村要教育引导、坚决遏制,切实减轻人情负担,共同维护好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