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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发文旅商品
文章字数:633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为进一步丰富商洛文旅产品供给,提升文旅产品品质,增强文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动商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近日,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商洛市促进文旅商品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研发水平和健全销售体系为重点,依托我市丰富的文化文物、生物医药、农林特产等资源,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文旅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具有商洛特色的文旅商品品牌,建立诚信、规范、高效的旅游商品营销体系,努力把旅游购物消费培育成为文旅产业新的消费热点和群众增收点。
  《意见》确立了坚持市场化、推动品牌化、促进生态化、突出特色化的工作原则,开发的重点是做特文化创意商品,做强绿色农特产品,做精药材保健产品,做优特色美食商品。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各县区至少扶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文旅商品企业2家以上,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旅商品品牌2个以上,发展畅销文旅商品5种以上,创建“商洛旅游名品店”5家以上。全市文化旅游商品研发销售重点企业达到10家以上,知名度较高的文旅商品品牌达到10个以上,发展畅销文旅商品30种以上,标志性文旅商品系列2个以上,商洛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达到20%以上。同时,安排了未来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即开展文旅商品资源普查,提升文旅商品研发能力,强化文旅商品宣传营销,健全文旅商品销售体系,强化文旅商品市场监管,确保文旅商品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