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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综合整治中心城区环境
文章字数:963
  本报讯(见习记者 肖莲)从2019年12月30日起,商州区组织实施为期2个月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十项专项行动。
  实施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取缔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行为,对夜市实行定时间、定区段、定经营范围管理,实现城市市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实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重点建设项目区、棚户区改造范围、住宅小区内抢建建筑物等违法行为,有效铲除城市违法建设“毒瘤”。
  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调头、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整治渣土运输企业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拉运及非法改装车辆、泄漏遗撒等行为。
  实施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垃圾运输车辆、果皮箱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病媒生物消杀等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收运长效管理机制,成立生活垃圾应急清运队伍,特别对降雪等极端天气及春节垃圾处理量猛增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除雪铲雪。
  实施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制作砂浆,杜绝未经审批的夜间施工行为;各建筑工地必须设立在线监测设备,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当天清运到指定地点,全面落实建筑工地“七个百分百”标准要求。
  实施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发出高大声响;中心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在未经批准情况下,严禁夜间在居民区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
  实施居民小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心城区内的居民小区、老旧小区实行集中环境整治,确保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齐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到位。
  实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黄土裸露、明渠直排、旱厕拆除改造不到位等不文明不卫生问题,严格整治违规饲养畜禽、流浪犬(猫)等行为。
  实施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督促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拉运合同,确保餐厨垃圾拉运全覆盖,做到日产日清。
  实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核查“五小”行业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明,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基本设施良好,有禁烟标识,店面整洁,持续规范商户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