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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要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
文章字数:599
  编辑同志:
  近年来,笔者发现个别人为了防晒避雨,不顾国家明令禁止,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虽达到个人防晒避雨的目的,但安全隐患极大,而且属交通违法行为。
  首先,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伞面积大,遮挡了驾驶人的视线,易造成或引发交通事故。其次,电动车、摩托车车身都为金属材料,再装上金属骨架的遮阳伞,就相当于装上一根避雷针,遇到雷雨天气很容易遭雷击。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一旦发生意外,金属骨架对驾驶者及他人易造成人身伤害。最重要的一点,电动车和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后上路行驶,车身阻力增大,容易受风力影响,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很容易产生剧烈摇晃摆动,将导致车辆因失去重心而发生侧翻等,危及驾驶者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因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悲剧在全国各地和我们身边时有发生,案例就不再列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三)项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遮阳伞的高度明显超过了1.5米,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可处500元罚款。
  因此,交警也再三提醒: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在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
  读者 房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