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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春节丹凤城区禁燃烟花爆竹
文章字数:358
  本报讯(刘春荣 代亮)为确保城区市民过一个温馨祥和、文明快乐的新春佳节,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及安全事故,今年春节期间,丹凤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推进文明县城创建进程,去年4月和5月,县上两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随后制定出台《丹凤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丹凤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县城城区东至龙驹收费站以西,西至古城岭以东,北至凤冠山以南,南至南岭以北的区域内禁燃烟花爆竹。去年11月初,县上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目标,夯实责任。
  丹凤县公安局印制了通告和宣传彩页,组建禁放宣传车6辆,组织民警在禁燃区13个社区及城区中心广场、超市及学校、行政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