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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六禁止”强化疫情防控
文章字数:613
  本报讯(记者 余婷) 为进一步加强镇办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5日,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印发关于小组关于镇办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升级管理“六禁止”的通告,进一步提升镇办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水平。
  通告指出,城区除允许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宣传车、军警车、医疗生活物资供应车、救护车、重点项目用车)通行外,一律禁止其他机动车辆通行。城区街道除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外出进行公务活动等必须外出人员外,一律禁止结伴散步、逛街,扎堆晒太阳、聊天等活动。城区除七大商业超市(都客润一、二、三店,好又多,人人乐,润万家,天天乐)和医药品经营门店外,生活超市、便民摊点符合规定达标验收后开业,其他经营类商铺门店和商业摊点一律暂停营业。已审批的超市和医药品经营门店等场所,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消杀,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温。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机关干部职工、公务活动人员和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外,一律禁止无关人员和私人车辆进入。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家属楼(院)、移民搬迁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内部人员每天实行限时段(外出不超过2小时)限人员(每户限定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所有人员必须凭出入证佩戴口罩出入,一律禁止小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所有村居(社区)“红白事”停办,并提前报村居(社区)审批备案。除公务人员和车辆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居(社区),坚决杜绝村民相互串门、走访、聚集扎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