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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法院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不误
文章字数:989
  人心齐,泰山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团结一心、主动担责,夯实措施、积极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商洛中院“疫情小法机器人”跟进宣传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让干部职工更好的工作生活,商洛中院及时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坚决杜绝疫情发生。先后编发微信9期、微博20篇,更新内外网相关信息,制作横幅和宣传单,在官方微信开通“疫情小法机器人”,定期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及有关疫情最新通报。
  洛南法院将依法抗疫进行到底
  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隐瞒病情、对抗检查、趁机哄抬物价等行为屡见报端。对此,洛南县委政法委、洛南县人民法院、洛南县检察院、洛南县公安局、洛南县司法局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故意或过失传播病毒、拒绝隔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丹凤法院凌晨两点“调解”
  2月11日凌晨两点,丹凤县法院3名干警正在商镇老君村9组夜间巡逻,发现两户群众在吵架。吵架双方系亲兄弟,弟弟付某强醉酒后觉得哥哥付某贵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非要哥哥付某贵必须给个说法。法院干警孙祎了解情况后,耐心劝导兄弟俩,告诉他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违反自我隔离防护的相关规定后,付某强最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再向巡逻组道歉,对自己的做法感到懊悔。
  商南法院党员先锋队冲锋在前
 “我是党员,让我去!”这是商南县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党员先锋队”的铿锵话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锋队进村入户,队员发挥中坚作用,在主要路口把守,耐心向群众讲解疫情防控知识,劝导村民多待在家,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聚会、串门、走亲戚,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先锋队队员尽心竭力、义无反顾,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山阳法院微信开庭不打烊
  2月5日,山阳县法院通过微信在线方式成功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原告邹某某诉被告刘某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本定于2月5日开庭,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山阳县法院通过微信在线方式进行“网上开庭”,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不耽误案件审理。(侯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