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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政府出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章字数:1003
  本报讯(张前 郭斌)2月20日,市政府出台《商洛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措施指出,要全面落实中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政策,争取符合条件的医药生产、防护设备、医疗救助等防疫保障类企业获得更多中省信贷支持和财政贴息。鼓励各医疗机构、医疗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团队针对疫情防控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和推广。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运输管理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
  措施要求,精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重点企业恢复生产。低风险等级的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要取消不合理限制,全面复工复产。中风险等级的洛南县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复工复产。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工作。拟复工复产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属地政府验收并纳入监管后方可复工。已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职工个人防护,加强每日健康排查。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等复工,其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货源供应等纳入地方应对疫情保供范围,2020年2月和3月的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措施指出,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认真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在用足用好国家再贷款、贴息、奖补等政策的同时,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措施要求,补齐短板欠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新开工、招商跟进洽谈、新策划“三个项目清单”和项目复工快报制度,围绕28个省级重点项目和190个市级重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土地、环评、资金等要素保障,强化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措施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抓好农业生产、力促服务业稳步回升等重点任务,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稳定市场预期等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