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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八大举措坚决打赢抗疫期间脱贫攻坚战
文章字数:1818
  本报讯 我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狠抓脱贫攻坚不松劲,采取八大举措,力争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水平,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关注贫困患者,防止因疫致贫。对确诊、疑似的贫困患者,落实现行救治措施,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切实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急事急办实行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全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贫困户1户2例),均已经得到有效救助和帮扶。
  抓好务工就业,确保收入稳定。摸清劳动力就业创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实施线上招聘活动。发挥社区工厂、扶贫车间作用,吸纳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主动与用工企业对接,强化苏陕劳务协作,落实奖补政策,统一“点对点”送达,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全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62749人,带贫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32861人,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920人。
  增设公益岗位,贫困群众优先。疫情期间,设立一批防疫消毒、村组巡查、基础设施管护、村庄环境保洁、生态护林、治安维稳等临时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专岗,优先选聘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监测户、边缘户。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共设置公益岗位4962个,贫困户就业5099人。
  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带贫市场主体,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已使用贷款的或疫情期间贷款的,给予贴息支持。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的,按照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帮助解决原材料、用工等问题,使其尽快恢复产能、达产达效。目前,全市157户带贫企业、55个扶贫车间复工,光伏扶贫电站总收益7716.607万元。
  加快项目落地,力保稳定发展。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需要,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纳入计划,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尽快开工建设。落实财政直补到户、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等政策,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全市2020年安排扶贫项目数为2917个,其中已开工项目591个,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09919.64万元,其中已支出金额10908.29万元。
  实行延期快贷,减轻群众压力。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5321”政策,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及时予以支持,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连续。创新线上线下办贷模式,引导贫困群众通过线上方式和县镇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主还款。对疫情期间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进度,简化业务流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办理效率。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减轻贫困群众还款压力,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全市扶贫小额信贷新增贷款户数112户477万元,依规续贷167户735万元,受疫情影响还款延期14户65万元。
  开展消费扶贫,畅通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加快扶贫产品认定,畅通扶贫产品销售、运输绿色通道,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平台,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超市、专柜、专区、专馆等,着力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积极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购买扶贫农产品,推动宁商扶贫协作地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各类帮扶单位要采取点对点方式,做好滞销积压农产品的采购。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全市认定扶贫产品205个,产品价值2.85亿元,帮助销售农产品1.62亿元。南京采购和销售我市农副产品共计602万元。
  强化帮扶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全员到岗到位,四支力量扭成一股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村上修订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扶贫产业、就业创业等增收项目落实和推动。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扶志扶智工作。严格按照市上“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和省上“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快速补齐短板。全市115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全部到岗,4184名驻村干部到岗3838名。(市扶贫开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