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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出台多项支持就业创业政策
文章字数:1430
  本报讯(记者 方由朝)3月6日,商州区委、区政府印发《商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脱贫防返贫政策支持措施》文件中,特别明确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13条,加快剩余贫困人口中的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有效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高质量完成今年全区脱贫攻坚任务。
  据了解,商州区此次出台的支持就业创业13条政策中,分别为在提高劳务输出补助力度上,对当前防疫期间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范围,从贫困劳动力扩大到所有劳动力,补助按省外500元、省内市外300元、市内150元标准一次性定额补助;在免费办理复工安全保险上,为每一位外出务工农民工送一份复工保险。
  在鼓励村级组织劳动力就业上,对村级劳务工作站每吸纳一名劳动力进劳务信息群并进行务工人员在线登记奖励10元,每组织劳务输出一人奖励100元。
  在鼓励能人大户带动上,凡在区外建立劳务工作站,带动就业20至50人的,奖励5000元;5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
  在鼓励服务机构推介就业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区内劳动力就业500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500至800人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1000人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上,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外企业介绍用工,凡组织劳动力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核拨职业介绍补贴。凡辖区内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用人企业按每人500元给予岗位补贴。
  在提高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上,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符合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等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对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小微企业,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
  在扶持社区工厂(扶贫基地)建设上,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岗位补贴。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社区工厂(扶贫基地)吸纳未就业大学生见习的,给予见习人员12个月以内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补贴。
  在支持争创市级示范工厂上,对于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区工厂(扶贫基地)的,给予1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补贴。
  在增设临时性公益岗位上,每村平均开发临时性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公益性岗位各两名,招用辖区内贫困劳动力中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防控、组织劳务输出和森林防火巡查等工作的给予一定奖励。
  在大力开发移民搬迁点公益岗位上,按照300户以下的移民搬迁点开发5名、300至1000户开发不超过8名、1000至2500户开发不超过12名公益性岗位的原则给予一定奖励。
  在移民搬迁点开发保洁、绿化、安保、物业管护等公益性岗位上,确保安置点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上,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范围给予原补贴标准130%的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以工代训满20天的用工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工作时间在满20天的基础上每增加1天,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1800元。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
  在大力扶持创业就业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生产规模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15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同时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成功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