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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消费维权提示
文章字数:311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你的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2.登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  
  3.通过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12315”或支付宝“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4.可拨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或现场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商州区:0914-2993215  
  洛南县:0914-7327474  
  丹凤县:0914-3326315  
  商南县:0914-6371315  
  山阳县:0914-8328315  
  镇安县:0914-5325315  
  柞水县:0914-4325315  
  商洛高新区:0914-203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