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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花季少女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不诉
文章字数:395
   
  本报讯(牛亚军)“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又自愿认罪认罚,所以柞水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你附条件不起诉,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4月2日,柞水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语重心长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章某(化名)如此反复叮咛。
  还有3个月就满18周岁的章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偶尔闯入别人家,盗走他人现金而涉嫌刑事犯罪。柞水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章某作案时未成年,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办案检察官多次耐心帮教,在亲友的帮助下,章某积极退赔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章某自己也充分认识到错误,确有悔改表现。办案人员综合全案情况,认为章某可以附条件不起诉,经过依法评估、多方论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柞水县检察院于4月2日在社区矫正人员、值班律师及章某监护人的共同见证下,向章某依法宣告和送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此案的成功办理,为柞水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了一个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