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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中级法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
文章字数:776
  本报讯(陈丹娅)6月4日,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市中级法院召开以“守护祖脉秦岭,当好生态卫士”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以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互动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秦岭办及商州区法院、洛南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级法院正式发布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十大刑事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赠阅了市中院组织编印的《环资法律法规选编》,并对案例及《选编》的相关情况作了说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十大刑事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非法捕猎、杀害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等,这些案件既有一般刑事案件,也有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这些案例体现了商洛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的鲜明态度,同时也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的价值取向,案例将对社会公众发挥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编印的《环资法律法规选编》收集了相关环境资源的57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解释。《选编》紧贴行政执法、司法的各个方面,系统性、实用性强,对从事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及司法人员可以起到较好的学习、查阅、借鉴作用。
  今后,市中级法院将加强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及时研判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竭力保护好商洛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