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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市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侧记
文章字数:820
  
  “人民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寄出去的每个小信封,体现出了检察人的大情怀,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6月10日,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如是说。
  自2019年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指示精神,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研究制定了《商洛市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施办法》,建立了案件办理反馈督促跟踪机制和3个月实体性回复案件台账,从检察机关受理信访事项的范围、分流程序、处理要求、后续监督方式等作了详细规范,确保将群众的每一封来信诉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均能做到当日信、当日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并在第一时间将信件录入信访2.0系统,利用信息化严格把控来信的流转、办理、跟踪、督办等时间节点,提高来信办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商洛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357件,其中匿名无联系方式70件,有效信件287件,7日内程序性受理回复有效信件287件,回复率100%。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案件33件,3个月内实体回复23件,延期回复5件,正在审查5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高检院暂停对外接待工作的要求,市检察机关暂停了接访工作,但是“闭门不闭心、隔离不隔情”,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妥善引导人民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表达诉求。检察机关通过短信、电话、书面邮寄等方式做到件件有回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70多件,回复率达到100%。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深刻体现。市检察机关将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继续向纵深推进,一如既往地主动作为,动真格、下真功,保障“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打折扣、不掉链子,通过寄出的每一个回复体现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大情怀,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陈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