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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扎实整治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
文章字数:1117
  本报讯(陈宝安 王浩)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柞水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行为,重塑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学习教育+自查自纠。自省市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柞水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及时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并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深入学、系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专项整治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目前,各单位共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150多场次。组织全县634名科级领导干部和37名县级领导干部,对照党的十九大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通过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和矿产开发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并撰写自查报告。
  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纳入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中来,成立6个检查组,每个组由县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带队,对全县9个镇办、56个县直部门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24条,对安排部署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当即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查找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决策、矿产开发领域审批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按照《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由县发改局牵头完善《柞水县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修订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相关制度;县财政局牵头完善政府采购事项招投标制度;县住建局牵头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规范公权力运行,形成良好的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工作机制。
  统筹联动+提升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从县纪委监委、发改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抽调1名业务人员为专班成员,督促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建立违法行为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和时限,强化联合惩戒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