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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1410
  本报讯(记者 李敏)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商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秦岭违建别墅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保护好秦岭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意见》指出,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事关商洛长远发展,关系陕西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首要职责,切实担负起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更加系统地做好各项工作,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努力开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原则,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标志、标牌、界桩设置。要以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自然恢复,力争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森林保护面积达到95%以上,着力构筑以天然林保护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六大行动计划”,保持和改善水生态,确保丹江等出境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主要入库河流水质符合水功能区要求。要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完善生物多样性的管理机制,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
  《实施意见》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涉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捕乱猎“五乱”问题整治,加大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省委专项巡视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力度。要集中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严格落实“水十条”“土十条”,对违法违规采矿、采石、采砂等重点问题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修编《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级部门《专项规划》等文件,加强各规划间有机衔接,严格落实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真正把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实施意见》要求,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打响“十大商药”知名品牌,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打造特色鲜明的健康养生观光旅游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特色康养小镇,让“中国气候康氧之都”名归实处。要加快秦岭区域内园区和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争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逐步完成从“生态立市”到“生态发展”再到“生态惠民”“生态富市”的跃升。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