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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文章字数:683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为依法依规切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前,我市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全面夯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通知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全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条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检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折不扣、严格程序、严肃执法、联合执法,让法律法规制度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措施,抓紧制定落实方案,逐项推进任务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条块结合、权责分明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秦岭保护主体责任,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秦岭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职能,强化推进措施,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