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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聚焦“六个规范” 增强支部活力
我市深化提升主题党日活动
文章字数:852
  本报讯(高丹 李波)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切实增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制定6月至12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参考主题,聚焦“六个规范”深化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规范党日时间。通知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作出统筹安排,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逢“七一”等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规范活动主题。年初,各基层党委(党组)、党总支对全年活动主题作出计划安排,各党支部按照计划,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重要活动,细化制定主题清单,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规范参与对象。明确党员全员参与原则,也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人员参加。对不便参加的党员,实行送学上门。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评优评先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活动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规范活动形式。创新形式和方式,开展“党课开讲啦”“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离退休党支部可适当简化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规范督导指导。各党工委要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每年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提醒、诫勉谈话。对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的主题党日活动,要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规范任务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名党委委员至少确定1个党支部联系点,抓好示范支部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活动开展。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