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固根本 稳预期 利长远
我市部署开展主题活动保障商洛绿色发展
文章字数:976
   
  本报讯(王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保障商洛绿色发展”主题活动。
  据了解,主题活动时间自2020年7月开启,为期1年,旨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化、整体化、协同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动分为3个阶段,总结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将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组织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评选活动,对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命名。
  活动开展要求围绕秦岭山水林田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地方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加快出台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全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完善秦岭生态补偿制度,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简便务实管用的配套文件。严格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推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四级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措施,完善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加强对各类项目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拉网式排查检查,加大日常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力度,加快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披露等工作,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全覆盖。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机关与监委的衔接联系,鼓励和支持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社会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多元预防化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矛盾纠纷。持续深化“法润商山”行动和“法律九进”活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严格生态环境信息报告和发布,依法严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